開始尋覓您的理想租客前,除了考慮投資回報外,您亦必須清楚法律上業主該負什麼責任。根據普通法,業主需要:(1) 支付物業稅項及其他在租賃協議中列明的費用;(2) 確保物業環境良好;及 (3) 尊重租客私隱,不影響他們使用物業的權利。當您能夠達到這些條件時,需同時了解租客在法律下需做到的責任,這將有助您尋找最適合的租客。 租客責任 香港的物權法偏向有利業主。若非在租賃協議中列明,業主可因租客以下的行為,即時沒收租賃:使用物業作不合法用途、未經業主事先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結構、以及拖欠租金(到期後十五天仍未支付)。租客同時亦應保持物業內部整潔、在租約到期後歸還物業、並准許業主在事先通知後到訪物業。當您了解這��條款後,便可利用以下清單來訂下尋找合適租客的準則。 揀選租客的準則 尋找租客時,您可向他們詢問及索取以下資料: 現時居所 職業及薪金 雇主及現時業主能否提供以上證明 財務狀況,過去曾否申請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