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尋覓您的理想租客前,除了考慮投資回報外,您亦必須清楚法律上業主該負什麼責任。根據普通法,業主需要:(1) 支付物業稅項及其他在租賃協議中列明的費用;(2) 確保物業環境良好;及 (3) 尊重租客私隱,不影響他們使用物業的權利。當您能夠達到這些條件時,需同時了解租客在法律下需做到的責任,這將有助您尋找最適合的租客。
租客責任
香港的物權法偏向有利業主。若非在租賃協議中列明,業主可因租客以下的行為,即時沒收租賃:使用物業作不合法用途、未經業主事先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結構、以及拖欠租金(到期後十五天仍未支付)。租客同時亦應保持物業內部整潔、在租約到期後歸還物業、並准許業主在事先通知後到訪物業。當您了解這些條款後,便可利用以下清單來訂下尋找合適租客的準則。
揀選租客的準則
尋找租客時,您可向他們詢問及索取以下資料:
- 現時居所
- 職業及薪金
- 雇主及現時業主能否提供以上證明
- 財務狀況,過去曾否申請破產
- 自住或與人合租
- 若合租,合租人會否支付租金
- 有否飼養寵物或吸煙
第一至六點旨在確認您的租客是否有穩定收入,能否準時支付租金。不論是年青才俊、學生、家庭或外籍人士,若他們表示希望租用您的物業,均應仔細審查他們的財務狀況,以免遇上「租霸」。
第七點則與您的個人喜好及對物業狀況的影響有關。寵物或許會為您的物業內部帶來輕微毀壞,而吸煙則很有可能損害單位牆身,使您需要額外花錢來洗刷殘留單位內的煙味及化學物質。
雙方溝通
若您沒有使用專業的物業代理協助放租,最佳方法是在首次與租客見���時便清楚表明您的要求及期望。
不論租約長短,您均必須親身與未來租客見面。若發現他們難以相處,不接受意見,且不想達到您的要求或提供任何有關他們現時居所及工作的資料,您應避免與他們簽約。但請記住,租賃一個雙向的過程,租客同樣可以提出他們對業主的要求,或其他與物業管理費用相關的條件。您們應在租約中詳細列明不同狀況的處理及解決方法,以減低未來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