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印花政策能否有效調控本港樓價?
  Jun 19 2017
 
2017年6月19日 – 香港持續被評為全球最難負擔城市 — 根據美國研究機構Demographia 公佈的年度《國際樓價負擔能力報告》(Demographia International Housing Affordability Survey),香港樓價負擔比率穩佔榜首,且數字年年遞增,樓價現時是平均家庭入息中位數的18.1倍。事實上這數字已比2015年低,當時本港的樓價為家庭入息中位數的19倍
 
Demographia把樓價高於家庭收入中位數5.1倍的城市評為「極難負擔級別」,而香港自2010年起指數為11.4倍,自此便一直榜上有名。
 
中原城市領先指數(反映香港私人住宅物業價格的指數)在5月7日再創新高至歷史高位156.27點(2013年高位為103.35點),土地註冊處的交易記錄更顯示此趨勢將持續。
 
為制衡樓價升幅,特區政府作出多項印花稅條例修訂,包括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及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
 
日期 印花稅 詳情
2010年11月20日 額外印花稅(SSD)
若物業在取得後:
  • 6個月內轉售,須支付15%;
  • 6至12個月內轉售,須支付10%;
  • 12至24個月內轉售,須支付5%
2010年10月26日 買家印花稅(BSD) 若買家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公司(不論在何地註冊),須支付15%印花稅
2010年10月26日 額外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
延長2010年印花稅條款,若物業在取得後:
  • 6個月內轉售,須支付20%;
  • 6至12個月內轉售,須支付15%;
  • 12至36個月內轉售,須支付10%
2013年2月22日 從價印花稅(新從價印花稅) 取得任何住宅或非住宅物業後須支付8.5%印花稅(原為4.25%)
2016年11月5日 雙倍印花稅(DSD)
非首次置業買家須支付15%印花稅,包括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由2017年4月起,印花稅稅率延伸至首次置業買家的「一約多伙」交易

 

 
政府於2016年11月突然調高雙倍印花稅稅率,大幅提高非首次置業買家的印花稅開支以遏止炒風;是次修訂與早前針對非本地買家以本港物業投資為資金溫床的目的不同。然而樓價持續上升,儘管港府了解市民所承受的壓力並已修改印花稅條例的適用範圍,此舉對樓價卻只有極微影響。
 
根據萊坊(Knight Frank)高級董事及估價及諮詢主管林浩文先生的預測,政府於2016年11月5日突然宣佈調高雙倍印花稅的行動原為調控樓價,務求在立法的兩個月內使樓價下趺30%;而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則保守估計樓價會下趺5%。現在距離修訂已數個月,我們可以清晰見到雙倍印花稅對樓市的影響。
 
然而,雙倍印花稅只能即時降低交易量,對抑制樓價上升卻未見大作用。根據高力國際(Colliers)研究報告,由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連續三個月從價印花稅少於410宗,相比2015年至2016年共1,397宗,整體樓盤交易按季下跌22%。
 
住宅物業樓價走勢未受影響,持續創歷史新高。
 
住宅交易量由2月的4,079宗大幅反彈至5,856宗。至4月份,市場已完全消化印花稅修訂,共錄得8,945宗交易,全因首次置業買家找到條例漏洞來迴避新稅率,利用「一約多伙」方式購入多個單位;由此可見,香港物業需求依然有增無減。截至2017年4月,政府宣布收緊印花稅機制杜絕漏洞,建議以一份文書購買多過一個單位,必須繳交15%的印花稅。
 
總而言之,雙倍印花稅只能在短時間內有效抑制樓價瘋狂上升;當市場消化新印花稅條例後,其他廣泛因素對香港住宅樓價升跌影響其實更大。
 
不同因素包括:
 
  • 低息及低成本借貸
  • 龐大需求,但土地供應短缺
  • 環球經濟狀況
  • 中國經濟狀況及政策
  • 人民幣兌美元及外匯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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