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 - 長實旗下大埔嵐山一期昨日公佈首批260個單位的價單,但一手物業銷售監管局發現,發展商在有關的銷售安排文件上,要求在下周五( 7月25日)或之前遞交購樓意向登記的準買家,在單位正式出售首日,要向長實遞交已簽署的無須 參觀示範單位同意書,方享進行抽籤。
銷售監管局認為,有關安排嚴重違背條例規定,認為此舉嚴重損害準買家的利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
長實則回應指,由於嵐山二期的建築工程仍在進行中,因一期及二期共用一個出入口,經常有大型工程車及泥頭車出入,為保障準買家人身安全,以及根據認可人士的專業判斷後,現階段暫不開放「嵐山第一期」的單位予準買家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