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百德物業買賣守則之六: 不要購買看不到的物業
  Jan 25 2016  Peter Churchouse

卓百德先生是著名地產投資公司博善資金(Portwoord Capital)的創辦人。他擁有逾三十年地產投資及研究經驗,獲譽為全球最熟悉亞太區物業市場的權威。卓百德先生定期撰寫提供投資資訊的「The Churchouse Letter」,分享個人證券投資建議及理財策略。在這個投資系列中,卓百德先生將重點解釋他認為投資者在買賣物業時應注意的守則。本篇是系列中的第四篇。

 



我曾經試過一次。那是一個小單位。最終我獲得適當的利潤回報,但我可算是非常幸運。

我已經記不起有多少個親朋好友曾因購買未參觀過的外國物業而遭受損失。

這種事常常在亞洲區發生。對倫敦、紐約、三藩市、溫哥華及悉尼的發展商來說,亞洲是一個非常吸引的市場。亞洲區買家都非常富裕,而且都熱愛新落成的豪華物業。他們喜歡當業主,喜歡「擁有」物業。購買外國物業時,他們常會選擇那些政治和法律風險都較他們自己國家低的地方。

亞洲區買家都習慣步伐急速的市場環境。香港的物業投資者一般會在參觀物業後的二十四小時內簽訂買賣合約。他們通常會當場簽署協議,因此海外發展商及代理都渴望利用這個特質。

亞洲區城市常讓海外代理和發展商宣傳計劃開發的和新建成的物業。投資者可能對投資的物業所在地有基本認識,但大部分人其實並不清楚。他們就成為了這種熱情又花巧的銷售方式的受害者。

那些優美的宣傳小冊子並不會告訴你當地的真實情況。

它們不會告訴你物業附近的工廠情況,或者大廈就建在繁忙的公路旁,又或是後窗外有條嘈吵的鐵路。

試想想,為何發展商會向身處千里之外的買家推銷自己新發展的大廈呢?答案非常簡單:它不想你實地考察物業附近的環境。為什麼發展商會在香港、新加坡、或北京大灑金錢來宣傳它在倫敦或紐約的新發展項目?因為它清楚知道,海外顧客往往支付高價購買物業,這個價錢是一般國內消費者通常因物業的地點問題都不願意支付的。

我在亞洲本地媒體上看到的倫敦物業廣告使我非常驚訝,想不到「Prime Central London」變成了有名的地產項目了!

若然它看起來好得太不真實,那就很大機會是假的……

 


第四部分完。若你盡力跟隨我提出的其中一、兩條守則,你將能更成功地投資物業。如你有任何問題或意見,歡迎向我提出。按聯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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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Churchouse
Portwood Company
Chai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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